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 吴刚律师13816521747
  • 工伤认定

    吴刚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吴刚
    • 联系手机:13816521747
    • 电子邮箱:13816521747@163.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6室

    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5/1/23 11:07:22 

    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如下:

    申请主体及时限

    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

    劳动关系正明:包括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为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明确受伤情况和诊断结论。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因工外出期间的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原始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 15 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作出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送达文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上一篇: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下一篇: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问题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吴刚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