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 吴刚律师13816521747
  • 工伤鉴定

    吴刚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吴刚
    • 联系手机:13816521747
    • 电子邮箱:13816521747@163.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6室

    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哪几种?

    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5/1/23 11:21:53 

    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具体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分为以下三种: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完全帮助,如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都无法自行完成。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在上述六项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他人帮助。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在上述六项中,有一项或两项需要他人帮助。

    此外,还有停工留薪期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工伤复发确认、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等方面的鉴定结论。


    上一篇:超过工伤证明申请时限怎么办

    下一篇: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吴刚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