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 吴刚律师13816521747
  • 工资纠纷

    吴刚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吴刚
    • 联系手机:13816521747
    • 电子邮箱:13816521747@163.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6室

    成功追回年终奖,劳动仲裁为权益护航

    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5/2/8 13:08:51 

    去年年底,在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产品经理的赵刚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年终奖的发放。入职三年来,他一直表现出色,每年都能拿到一笔丰厚的年终奖,这也是他辛苦工作一年的重要盼头。然而,当公司公布年终奖发放名单时,赵刚却发现自己并不在其中。

    赵刚十分震惊,第一时间联系了直属领导。领导表示,今年公司进行了内部调整,对于奖金发放有了新的标准,赵刚的绩效在调整后的评估中未达到发放年终奖的要求。但赵刚清楚自己过去一年负责的多个项目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这个理由难以让他信服。

    他又找到人力资源部门,HR 给出的答复如出一辙,坚称是按照新规定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赵刚深知,不能就这么算了,自己的努力不能白费,于是决定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准备仲裁的过程中,赵刚仔细收集证据。他找到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明确规定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发放年终奖,且对绩效评估的大致标准有简要说明。同时,他还整理了过去一年自己负责项目的成果报告、与客户沟通的邮件记录、领导在工作群中对他工作的表扬截图,这些都能证明他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此外,他还保存了与领导、HR 沟通年终奖事宜的聊天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公司在未与他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了奖金发放规则。

    一切准备就绪后,赵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在仲裁庭上,公司代表仍然强调是按照新的内部规定进行奖金发放,赵刚不符合新规定中的发放条件。赵刚则据理力争,指出公司在未提前通知员工、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年终奖发放规则,这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他还表示,自己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完全符合以往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不应被区别对待。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赵刚的诉求。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劳动合同对年终奖发放有明确约定,在没有充分合理理由且未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变更发放规则。公司应按照以往的标准向赵刚发放年终奖。

    从申请仲裁到最终拿到年终奖,虽然经历了几个月的时间,但赵刚的坚持得到了回报。这次成功追回年终奖的经历,不仅让赵刚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他深刻意识到,在面对职场权益受损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职场人,日常工作中要注重保存各类工作相关的证据,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关键时刻有力地捍卫自己的利益 。



    上一篇: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标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吴刚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