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 吴刚律师13816521747
  • 社保纠纷

    吴刚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吴刚
    • 联系手机:13816521747
    • 电子邮箱:13816521747@163.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6室

    退休人员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2/6/23 11:57:19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

    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退休工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但退休人员退休后仍有劳务费收入或营业收入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项;

    (二)国家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券的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军人转会费、复员费、退休福利;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津贴、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津贴、退休津贴、退休生活津贴;

    (八)各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员依照有关法律应当免税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签订的国际公约、协定规定的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第十项的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上一篇:社保补缴两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下一篇: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问题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吴刚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