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2/6/23 11:50:17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个体承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发包单位与个体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招用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雇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当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未终止或者被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