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 吴刚律师13816521747
  • 工伤鉴定

    吴刚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吴刚
    • 联系手机:13816521747
    • 电子邮箱:13816521747@163.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6室

    做了工伤鉴定后怎么办?

    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1/11/22 13:01:21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上一篇:去医院进行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

    下一篇:工伤鉴定一般做几次才算结束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吴刚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