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2/3/7 15:08:31
上海劳动仲裁律师解答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到法律诉讼之间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可分二种情况:
1、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如果是用人单位认为所作出的终局裁决有法定违法情形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